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服務學習一
Student Service Education (Ⅰ) 
開課學期
104-2 
授課對象
法律學系  
授課教師
柯格鐘 
課號
LAW1000 
課程識別碼
A01 00110 
班次
01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一5(12:20~13:10) 
上課地點
 
備註
第一次服務時間2/22。詳細修課規定,請參閱本系網頁課程資訊。相關事宜以Email通知。
總人數上限:20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42svA01_1_01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104-2 服務學習(一)課程公告
壹、內容及說明:
一、服務學習(一)以維護法律學院及其周邊公共空間環境整潔、美觀為原則,每次進行20分
鐘。依選課班次分為週一、週三、週五中午12:40至13:00,加退選結束後不得隨意變
更服務時段,且「不接受跨班進行服務」(本學期第一次服務時間依班次為2/22、2/24、2/26,
12:40霖澤館內一樓大廳警衛室書架前集合) 。
二、本學期期末考週前服務總次數須做滿15次。未滿15次但已滿10次以上(含)者,取得補做
資格,可於期末考試當週(6/20~6/24)至霖澤館6樓系辦櫃台向王鍾菁助教登記隔週補做。
補做內容為拔草。
三、特殊項目:
(一)法律圖書館服務(圖書整理、環境清潔等其他交辦事項):
1.每次圖書館服務進行40分鐘(折算兩次服務次數),且須依法圖規定時段排班(上午班為10:30開始,下午班為15:30開始,不得更改)。一時段以一人為限,每人每週次數不限,僅於當月份可登記次月份之法圖服務。
2.3月之法圖服務請於2/15(一)上午9點至2/26(五)下午5點至霖澤館6樓系辦櫃台辦理登記,當月服務登記開放時間原則為前一月份最後兩週,詳細登記時間將另行公告並寄信通知,如有意願同學請注意CEIBA公布欄公告。
3.圖書館服務時數將由助教協助統計,同學毋庸申請。
(二)抵免活動申請:
1.協助系學會活動1小時可抵免服務次數1次,抵免次數以系學會提供給系辦公室之名單為
準。抵免範圍限3學期內(即104-2本學期、104-1、103-2),有時數疑義請向原活動負責人反映並請該負責人向助教提出時數更正。
2.相關可抵免活動及名單將於學期中不定期於CEIBA公布欄公告,請同學有需要得自行查詢。
3.104-2之系學會抵免時數須至學期末系學會會長將資料回報給系辦後才會公布於CEIBA,請同學耐心等候。
4.申請抵免時間:
本學期申請抵免時間為6/6(一)至6/15(三),請同學依照學期內公告於CEIBA公布欄中之3學期內各項活動時數記錄檔案,寄信給課程助教,載明可抵免之活動項目與時數以申請抵免,助教確認完畢將會公告時數統計表予同學確認抵免時數。
貳、評量方式:
一、於規定期限內服務總次數達15次者,通過;未做滿15次者,不通過。 未滿15次但已滿
10次以上(含)者,取得補做資格(補做進行時間視同學服務總次數彈性調整,以期末公告為
準)。
二、每次服務課程點名截止時間為12:40,集合地點為霖澤館一樓大廳警衛室書架前面,服務
前請務必當面向助教簽到,先服務後欲補簽者不予承認。除服務開始前點名外,於服務結
束前將不定時點名,其中一次未到視同該次未出席,遲到早退者請斟酌。
三、若有明確指稱特定學生表現不佳或有其他情事(如經常性遲到早退、態度不佳、虛報時
數、共用掃具、原地打轉、聊天等),則該次服務不予計入總次數。
四、若本學期未通過服務一,則參與打掃服務次數將不予累計無法再次援用。
參、其他注意事項:
一、課程資訊將統一「公告於CEIBA公布欄且寄送相關通知至修課同學的學校E-mail」,信件
一律由課程系統統一寄出,請同學務必留意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二、期末前會公告本學期服務總次數及抵免時數,請自行核對次數是否正確,若有誤寫誤算或
闕漏等情形請主動向課程助教反映,至學期結束前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公告內容,請參與修課同學務必配合。
三、其他未盡事項,將於服務時說明或另行公告通知,同學若有其他問題亦可寄信或於服務時詢問。
四、聯絡方式:
(一) 其他課程問題請洽系辦-王鍾菁助教 E-mail:mirabellewang@ntu.edu.tw
TEL:33668907
(二) 服務次數問題請詢問課程助教-林家萱 E-mail:R04A21055@ntu.edu.tw
 

課程目標
維護法律學院及其周邊公共空間環境整潔、美觀 
課程要求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課程大綱。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